生态法制视野下的美丽许昌建设研究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把美丽中国定义为对自然的尊重、顺应和保护,并以此为重要的生态文明理念,将生态文明作为了建设的重点,并将经济、政治和文化以及其他方面的建设融入其中,努力实现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的持续发展.城市作为环境、经济、社会的复合体和基本单元,建设美丽许昌是顺应国家建设、城市发展的方向,实现美丽中国的重要途径和必要手段.文章主要探讨生态文明视野狭隘的美丽城市建设的基本途径和法制保障,并以许昌市为例,分析其在生态环境、生态建设理念上的不足,并提出完善措施,为建设美丽许昌提供法律上的保障.
生态建设、法制保障、美丽城市、许昌
D922.6(中国法律)
2015许昌市科技计划项目"美丽许昌建设的法制保障研究"编号1505021
2016-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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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