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刑法修正案(九)》对未成年人刑事保护的完善
虐待未成年人、性侵幼女、猥亵、拐卖未成年人以及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屡禁不止.《刑法修正案(九)》(以下简称《刑九》)的出台,以严厉的刑罚进一步规制侵害未成年身心健康的行为,嫖宿幼女罪被废除;虐待未成年人犯罪,自诉公诉相结合;校车超载超速入刑;收买被拐卖儿童刑罚加重;猥亵客体范围扩大,体现了对于未成年男性的人身权和生命权的保护,这一系列规定彰显了刑法惩罚犯罪,保障人权的核心价值.但是,单纯的刑法保护难以起到全面保障的作用,因此,针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应当构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法律保护相互结合的未成年人权益保障体系,在见证立法、司法进步之余,应当意识到当前对于未成年人的法律保护还存在不可突破的空间领域,因此,对于未成年人权益的保障依然任重道远.
刑法修正案九、未成年人、刑事保护
D924.1(中国法律)
2016-07-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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