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优先购买权的法经济学分析
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一种重要存在形式,其法律特征是兼具资合性与人合性.出于对有限责任公司法律特征的考虑,股东优先购买权应运而生.我国《公司法》虽对股东优先购买权作了相应规定,但在实践中并未产生预想效果.从法经济学分析来看,其原因在于法律对股东优先购买权的产权界定并不明确,当前立法模式和相关规定未能最大程度的节省交易成本、实现效益最大化.在今后股东优先购买权的立法完善中,以法经济学视角入手研究股东优先购买权不失是一种好的方式.
优先购买权、产权交易、成本效率
D922.291.91(中国法律)
2016-07-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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