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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犯罪客体的法益

引用
关于犯罪客体问题,理论界分歧较大,有许多不同观点.就其合理性而言,法益说比较妥当,马克思指出,把市民社会的成员彼此连结起来东西是什么?是利益.法律最终目的,不过是整个社会的最大利益而己.犯罪行为侵犯的就是利益,犯罪客体为利益.但法律作为一种规范体系的存在,犯罪客体不能脱离法律形式.

犯罪构成、犯罪客体、法益

D914(法学各部门)

2016-07-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92,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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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博览

2095-4379

14-1188/D

20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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