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关怀:中国民法应然的价值追求
人文关怀是对现实的人的物质性和精神性生存与发展的深切关怀,集中体现为对人的自由和尊严的捍卫,对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对弱势群体的关爱,可以说,民法是市民社会的基本法,是保障私权的基本规则,它主要调整人与人之间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因此,民法应该充分体现人本精神,应该将人文关怀作为应然的价值追求,以此为导向,为未来中国民法典的颁布实行和民法实践提供指引.
民法、人文关怀、价值追求
D923(中国法律)
2016-07-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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