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确定的实现依法治国总目标的五原则之一.其精髓主要体现在:在全社会牢固树立人本法治观;确保人民群众广泛、充分参与法治建设进程;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权力监督主体作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为完善优质的法律服务;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依法治国、人民主体地位、推进
D61;D920.0(中国革命和建设问题)
2016-07-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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