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网络诽谤与网络寻衅滋事罪的界限——以刑法解释为视角
以网络造谣型的寻衅滋事罪和网络诽谤罪的共同的行为—网络谣言为着入点,分析网络造谣型的寻衅滋事罪和网络诽谤罪中—“虚拟网络中的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从而认定两者的界限,这也是传统的刑法规则向虚拟空间延伸,并通过刑法解释两罪状的核心“关健词”,并以相关的司法解释,明确两罪的立案标准体系,以寻找解决两罪界限问题路径.
寻衅滋事罪、网络诽谤罪、网络谣言、目的解释、体系解释
D924.3(中国法律)
2016-07-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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