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合同理论探析
合同自由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所以合同应该充分表达当事人的意思,以要约和承诺为构成要件,学者认为这两个阶段是不可或缺的。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交易的复杂化,以往的只以意思表示的方式已经不能有效保护交易秩序,尤其在一些设计公共利益、常规性的交易中;事实合同关系、强制合同、契约关系论等都对传统的合同的订立方式提出了挑战,尤其是事实合同的出现,引起了法学界的轰动,本文以探析事实合同理论为重点,明晰事实合同理论。
事实合同、合同自由、契约
D923.6(中国法律)
2016-06-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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