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经济区建设进程中的行政法制协调
在中原经济区建设过程中,必须进行行政法制的协调,才能更好地服务中原经济区的建设。中原经济区内的行政法制表现出不协调,甚至是相互冲突的,将极大地阻碍中原经济区的健康发展。构建和完善中原经济区行政立法协议制度,成立中原经济区行政法制协调机构,完善中原经济区各地方政府间立法信息公开和交流制度,组建一个强有力的中原经济区行政法制协调机制,扫除行政壁垒,促进区域内部要素的流动,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积极推动中原经济一体化建设。
中原经济区、行政法制、协调
D920.0;F127(中国法律)
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大中原经济区建设进程中的行政法制协调研究>项目编号2011-ZX-033的研究成果。
2016-06-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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