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消费者公平交易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经营者权利部分明确规定了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同时《消法》又以在总则部分规定交易原则、第三章的规定禁止经营者以告示免责义务,来切实保障消费者在实际交易中的公平交易权得以实现.然而对于消费者与经营者在经济力量,组织实力,以及信息不对等的情况下,消费者在消费关系中往往处于劣势地位,这就需要《消法》通过对消费关系双方权利义务规定作出明确的区分,并体现出一定的差别来实现交易的相对公平.而消费者由其其自身的弱势地位公平交易权很容易受到经营者的侵犯,而本文首先论述了公平交易的法律价值,而后从《消法》对于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的保护与不足提出相应观点并予以论证.
消费者、公平、强制交易、交易条件
D923.8(中国法律)
2016-06-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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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5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