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作中发展诊所式法律教育 ——以湖北文理学院法律诊所为例
诊所式法律教育模式作为一种新型的法律人才教育培养模式,打破了传统教育模式中割裂法学理论和法律实践的壁垒,实现了理论和实践的跨越.但随着诊所式法律教育的纵深发展,其自身表现出了动力不足、跨越速度缓慢、跨越结果不理想等诸多问题.本文将重点探讨在诊所式法律教育模式中引入合作机制的方法,以增强其跨越动力,提高诊所式法律教育的教育质量和教育水平.
诊所式法律教育、合作机制
D90-4(法的理论(法学))
湖北高校2015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201510519025
2016-05-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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