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法学课程实践性教学的探索--以《中国司法制度》课程为例
法学教育的改革从20世纪中叶开始,在法律发展比较成熟的国家,逐步形式化与规模化。国内法学界的学者对实践性教学也进行了积极的研究并取得成果,但仍不能改变我国法学教育重理论、轻实践的现状。特别是每个高校的特殊情况导致理论法学课程实践性教学的探索也参差不齐。为了让我校的法学教育更加的突出,本课题组根据研究的基本理论和各高校已经探索的路径进行大胆创新,形成二位一体的教学模式和五位一体的教学方法。
理论法学、实践性教学、法律工作者
G652.4;D90-4(师范教育)
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科研扶助基金项目,课题名称为《理论法学课程实践教学的探索---<以中国司法制度>课程为例》项目编号NSKYJG1407。
2016-05-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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