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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异议权的行使

引用
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相对方在约定的异议期或者三个月后提出异议的,法院是直接判处异议无效还是对解除权进行实质性审查呢?这个问题是有争议的.一方面得考虑交易安全,一方面得注意促进交易,目前没有大量的理论观点完全支持某一方.从平衡的角度出发,不管异议是否有效,都不能以此来决定解除权的合法性审查.

诉权、异议期间、异议方式、实体性审查

D923.6(中国法律)

2016-05-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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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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