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民环境权及其立法保护
环境是满足人类生存和发展的资源,因此,保护环境已经成为每个公民应当履行的义务.公民环境权是公民在良好的环境中,所享有的生存、利用与保护环境及其资源的权利.公民环境权具有私益性与公益性,其内容包括程序性环境权与实体性环境权.公民环境权的时代价值体现在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强调人权内涵;公民参与环境保护的法律基础;政府参与环境保护的法律保障;制约政府行使环境管理权力.加强对公民环境权的立法保护,应将公民环境权写入宪法,同时,在民事以及环境法律中对其内容作出明确规定.
公民环境权、界定、时代价值、立法保护
D922.68;D925.1(中国法律)
2016-05-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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