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协作办案的困境与路径探析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通过互相配合,协作办案,反腐败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由于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在机构性能、工作职责以及工作方式上存在着重大差异,导致双方协作办案中仍面临诸多困境,部分案件办理出现"事倍功半".唯有充分发挥两机关各自所长,建立健全科学的协作衔接机制,方能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以更加有力地打击腐败犯罪.
新形势、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协作办案
D926.3;D262.6(中国法律)
2016-05-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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