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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法调整人身关系的必要性和特点

引用
我国民法深受前苏联民法的影响,尽管我国现行民法进行了较大的修正,将二者的地位由不对称变为平行,但仍将人身关系置于财产关系之后.中国未来的民法典,不仅要调整人身关系,还要将其置于财产关系之前,"认真地寻找丢失的人格"[1].本文主要阐述的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的重要性及其特点,以便人们更好地了解人身关系在民法调整中的地位.

民法调整对象、人身关系、必要性、特点

D923(中国法律)

2016-04-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21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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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188/D

20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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