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老年监护制度的立法构建
监护制度的完善是衡量一国人权的重要因素,我国现行监护制度仅涉及精神病人的监护,在老年人监护方面规定不足,这无法适应我国老龄化社会的需要.建议在未来的民法典编纂中,专门设立成年人监护制度,扩大成年人监护制度的适用对象.完善意定监护制度,提升意定监护制度的地位,扩大其适用对象,完善监护程序.同时参考外国法的规定明确指定监护的原因及启动程序.
老年人、监护、立法、构建
D923(中国法律)
作者主持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创新计划教育项目"老年人权益保障的法律规制研究-以完善老年人监护制度为视角"的阶段性成果. 本研究受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2015S0617
2016-04-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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