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浅议非法演绎作品著作权保护之必要性

引用
非法演绎作品,就是指应当经过原著作权人许可而未经原著作权人许可,或虽经许可,但侵犯了原作品的其他著作权的衍生于原著的演绎作品.目前对于非法演绎作品的研究包括全部否认、全部承认和部分承认三种态度.基于当今社会日益数字化的环境,保护非法演绎作品更贴近著作权立法宗旨,能更好的平衡原著作者于演绎作者之间的利益,更能满足司法实践的要求,因此对非法演绎作品著作权保护有其必要性.

非法演绎作品、必要性

D923.41(中国法律)

2016-05-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163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制博览

2095-4379

14-1188/D

2016,(4)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