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的合理性边界
税务机关的代位权是参照合同保全制度而设计的一项行政代位权,这是将私权保护措施公法化的表现,但合同保全代位权毕竟是私法上的权利,税务机关在具体行使代位权时应适当区分公私界限:只有当纳税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并损害到国家税收的程度,经过税务机关催促后纳税人仍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方符合行政行为的合理性要求.
税务机关、代位权、合理性
D925.1;D923.6;D922.22(中国法律)
2016-02-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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