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格斯视角下的婚姻自由——对现存婚姻制度存废的评析
婚姻自由是恩格斯婚姻家庭观的重要思想,也是恩格斯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恩格斯认为婚姻自由首先要女性投入到社会生产中,有足够的岗位可以工作.其次是家务劳动社会化,女性不用在公共生产和家务劳动中选择.最后婚姻自由还要包括离婚自由.恩格斯认为婚姻是应该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上的,现存的一夫一妻制也只是对妇女的约束,婚姻自由不应该只是写进法律就足够了,还需要一些制度的辅助.恩格斯的婚姻观虽然只是对当时社会婚姻现象的分析,但是对现在仍有指导意义.同时也引起了现代人对婚姻制度的存在是否合理的思考.本文从恩格斯的视角对现在的婚姻制度进行评析,并阐述自己关于婚姻制度存废问题的观点.
婚姻自由、恩格斯、婚姻制度
D923.9(中国法律)
2015-12-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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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