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产品分类与纠纷解决机制——以规范法院裁判、调解和法律服务为进入
法院作为多元化纠纷解决的重要一环,除了提供传统的裁判、调解之外,为应对在中国式综治社会治理法治模式下纠纷解决的需求,法院还提供社会纠纷尤其是群体性纠纷的非法律视线内的法律建议或者服务. 这种公权力的提前介入,可能导致纠纷解决的同质化和司法的泛化,最终损及司法的权威. 因此,本文从中国实践出发,就法院纠纷解决方式提出司法产品这个概念,从结构和纠纷解决模式上对其进行分类,意图准确定位不同的司法产品,避免司法泛化损及司法公信.
司法产品、纠纷解决、法院调解
D926;D921.8(中国法律)
2015-12-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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