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当利益不应成为构成行贿罪的主观要件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从刑法这一规定可以看出行贿人行贿的目的必须是获取不正当的利益,谋求正当利益不构成行贿罪。但笔者持不同观点,认为不正当利益不应成为构成行贿罪的主观要件。
不正当、利益、行贿罪、主观要件
D924.392(中国法律)
2015-11-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72-173
不正当、利益、行贿罪、主观要件
D924.392(中国法律)
2015-11-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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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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