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院校行政法实践教学探索——以南京森林警察学院为例
行政法课程是关乎警察行政执法的必修课,其教学实践性环节尚不能满足公安人才培养目标的需要,传统的以讲授为主的行政法教学模式亟待改革. 拟以南京森林警察学院的实践教学为例,旨在探索符合公安院校的行政法学实践教学模式. 公安院校可以充分发挥案例式教学法、角色扮演法和研讨互动式、诊所式教学法等实践性教学方法的优势,寻求各种教学方法与公安院校行政法学教学更为契合的路径,以满足学生学习和就业的实际需要.
公安院校、行政法、实践教学
D631.15;D922.1-4(国家行政管理)
2015-11-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276-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