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浅谈检察机关对民事执行法律监督的制度构想

引用
执行乃法律的最终结果,法律的程序最终都指向执行,因而,也被认为是法律的生命所在。法治社会是一个权力互相约束和制约的社会,法律能够防止权力的滥用。因而,非常有必要建立执行工作的外部监督机制,并与内部制约机制形成监督“两翼”,互相配合共同制衡以实现法律的公平正义。

检察机关、民事执行、法律监督

D925.1(中国法律)

2015-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209-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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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博览

2095-4379

14-1188/D

20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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