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人身损害赔偿歧视农村户籍是否合理的思考
从以往的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出:在关于交通事故中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问题,人们会由于城市户籍和农村户籍的不同而差别对待,这在社会上引起人们广泛的关注,同时也被人们热烈讨论,被认为是“同命不同价”的表现.本文以下着重对于交通事故中“对人身损害赔偿歧视农村户籍是否合理的思考”,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应当持有理性的态度,思考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我们对交通事故中人身损害赔偿金额标准进行明确划分是否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歧视农村户籍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及应当采取的措施.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户籍、歧视、负面影响、措施
D922.294;D923(中国法律)
2015-10-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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