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浅析无船承运人的海事赔偿责任限制

引用
无船承运人是以承运人身份接受托运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签发提单或其它运输单证的从事海上运输经营活动的人,其本身并不拥有船舶.无船承运业在我国的兴起在我国《海商法》颁布之后,因此对于无船承运人是否可以享受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我国法律尚存在空白,理论界也尚无定论.本文试就无船承运人能否享受海事赔偿责任限制进行剖析,并对无船承运人的风险分摊和规避提出建议.

海商法、无船承运人、海事赔偿责任限制

D922.294(中国法律)

2015-10-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79-80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制博览

2095-4379

14-1188/D

2015,(27)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