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大中城市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护现状分析
新中国成立65周年以来,我国民族工作走过了光辉的历程,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但由于我国少数民族居住形式主要为大杂居小聚居,因此,在日益发展的大中城市,民族杂居现象同样越来越普遍,散居少数民族原有的民族特征也随之变化.散居地区的民族工作和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面临着诸多新的问题和矛盾,为了让散居少数民族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我们需要尽快根据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完善我国大中城市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护的措施.本文将借鉴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少数民族权益保护工作的成功经验,通过比较分析得出以大连市为例的我国大中城市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护中亟待解决的法律问题的建议、对策和方法.
城市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护现状、权益保护措施
D922.15(中国法律)
大连民族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辽宁省大中城市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护分析——以大连市和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少数民族权益保护为视角”X201508166阶段性成果,主持人:陈永利
2015-10-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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