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劳动合同的终止--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和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内在冲突与趋同

引用
长期的司法实践中,劳动合同的终结是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还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为依据,一直是一个没有统一标准的难题。笔者经研究司法判例和相关理论发现,这两个规则并非非此即彼、相互冲突、无法共存的关系。作为退休的两个要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是根本和实质,满足此要件者,自然退出劳动合同关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是前提和形式(提前退休除外),基于当下现实社会实质要件的难以满足特性,亦可附条件的依据形式要件终止劳动合同关系。二者共同作为劳动合同终止之执行标准。

劳动合同终止、退休年龄、养老保险

D922.5(中国法律)

2015-10-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148-149,145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制博览

2095-4379

14-1188/D

2015,(26)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