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地方立法权的改革与发展
新《立法法》赋予设区的市的人大和常务委员会地方性法规立法权,使区市地方立法获得更大的自主性,这符合我国法治治理现代化的自治理念,也有其合理历史原因和宪法依据。本文通过对地方立法权的界定以及历史沿革介绍,论述了在依法治国理念下,改革与发展地方立法权应注意的问题。
立法法、地方立法权、法治建设
D920.0(中国法律)
2015-10-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21-122
立法法、地方立法权、法治建设
D920.0(中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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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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