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信息安全立法的思考
2014年2月27日,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宣告成立,在北京召开了第一次会议。随着我国步入信息化时代,保障信息安全逐渐成为保障中国国家安全的重要内容,并得到国家最高层面的重视。信息安全立法是中国甚至世界各国保护国家信息安全的最重要的手段,在欧美发达国家,信息立法已经较为成熟,而中国社会信息化起步较晚,信息安全立法也不够完善,并存在种种问题,本文采用文献分析法,就我国已发布的信息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分析,从而总结出我国信息安全立法方面的不足,并给出如何改善中国信息立法现状的建议。
信息、国家安全、立法
D631.3(国家行政管理)
项目编号10815311中国政法大学青年教师学术创新团队资助项目“国家公共风险治理体系研究”,主持人詹承豫副教授管理学博士、法学博士后;项目编号22514013国家社科一般基金“基于行为模拟实验的环境冲突风险治理中风险沟通作用机制研究”,主持人詹承豫副教授管理学博士、法学博士后。
2015-10-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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