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私法强制性规范的现状及发展图景
国际私法强制性规范在许多国家得以发展,并在中国的理论及法律实践中得到了发展,其中,最新的立法成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法律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以下简称“《法律适用法》”)第4条。我国应借鉴国际社会的发展趋势,矫正我国司法实践将强制性规范适用制度与公共秩序保留制度、法律规避制度相混淆的现象,谦抑适用法院地的强制性规范,并承认外国强制性规范的可适用性。
强制性规范、公共秩序保留、法律规避
D997(国际法)
2015-09-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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