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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离婚诉讼中原告的撤诉权

引用
近年来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生活观念的变化,对更多自由的向往、追求,导致目前离婚率很高,且大有愈演愈烈之势,一般情况下,由于财产分割、孩子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大就无法私下达成离婚协议,因而不能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只能走司法途径———去法院诉讼离婚,原告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如果原告没有到庭或没有按时缴纳诉讼费或原告申请撤诉,一旦出现以上情况,对原告今后再行起诉离婚,原告撤诉对被告的诉讼权利,甚至对国家的司法资源,都会造成重大影响。

离婚诉讼、撤诉、被告的权利

D923.9(中国法律)

2015-08-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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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博览

2095-4379

14-1188/D

20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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