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仲裁庭审理案件中部分事实与法院在审内容重叠的处理建议
仲裁案件所涉部分事实经常与法院审理案件事实重叠。由于仲裁案件受理依据为仲裁协议,该重叠部分依据不同的协议,法院不能拒绝受理。由两个不同的审理机构审理,对同一事实进行审理得出的结论,可能出现差异。这种差异合法与否,在司法实践中颇有争议。本文试图以实例为依据,以实证法分析该争议的处理原则。
仲裁协议、一事再理、中止审理
D925.7(中国法律)
2015-08-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43-144
仲裁协议、一事再理、中止审理
D925.7(中国法律)
2015-08-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43-144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