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关于仲裁庭审理案件中部分事实与法院在审内容重叠的处理建议

引用
仲裁案件所涉部分事实经常与法院审理案件事实重叠。由于仲裁案件受理依据为仲裁协议,该重叠部分依据不同的协议,法院不能拒绝受理。由两个不同的审理机构审理,对同一事实进行审理得出的结论,可能出现差异。这种差异合法与否,在司法实践中颇有争议。本文试图以实例为依据,以实证法分析该争议的处理原则。

仲裁协议、一事再理、中止审理

D925.7(中国法律)

2015-08-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43-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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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188/D

20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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