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物业服务企业安保义务的性质及责任承担探析

引用
安保义务是物业服务过程中的一项重要职责,一般应遵循注意义务,即物业服务企业只要履行了安排安保人员及时检查、按时巡逻,发现突发事件及时向政府机关报告等义务,就不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没有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消极对待安保义务,就应当承担安保责任。

安全保障义务、法定义务、责任

D922.181(中国法律)

2015-08-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07-108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制博览

2095-4379

14-1188/D

2015,(21)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