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与法律援助律师队伍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研究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强调要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我国2013年新修订的律师法仅对社会律师和军队律师做了界定。而司法实践中,律师的种类很多,包括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军队律师和企业法律顾问。本文以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和法律援助律师为例,明确界定概念,分析各自优缺点,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构建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
社会律师、公职律师、法律援助律师
D926.5(中国法律)
河北省法学会2015年度法学研究一般课题立项课题,课题编号HBF2015D025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2015-08-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4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