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经济法专业论性取向自由与人格权保护的关系

引用
信息技术发展使社会关系发展加快,法律权利亦随着社会关系的多样化而发展,人格权亦不例外。在诸多新型的权利中,有些权利因社会观念而容易被忽视,性权利便是如此。在性观念逐渐开放的条件下,性权益中所隐藏部分内容逐渐被社会所察觉。性取向便是性的属性之一。性少数群体的社会可见度逐渐增长的同时,该群体的权益缺失引起的较多社会问题也逐渐得到重视。性是人格利益的一部分,所以性取向自由应属于人格权所保护的内容。且随着性取向研究的深入,性少数群体也逐渐去污名化,所以在法律上自然应得到相应的保护。

人格权、性取向、人格权保护

D913(法学各部门)

2015-08-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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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博览

2095-4379

14-1188/D

20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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