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审判中心主义为目标的诉讼制度改革
审判中心主义是现代法治国家刑事诉讼程序中普遍认同的一项刑事司法基本原则。它是指审判是整个刑事程序的中心,是国家决定对特定的个人是否实施刑罚的依据,整个诉讼程序要围绕着审判而展开。而我国目前的刑事诉讼程序仍属于侦查中心主义模式,侦查活动是整个刑事诉讼程序的重心,审判活动本应作为犯罪嫌疑人权利的最后一道保障,却常常沦为侦查机关罪名认定的附庸,这与审判中心主义的制度要求是背道而驰的。司法实践中产生的一系列问题折射出诉讼制度的不合理,要求我们进行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审判中心主义、侦查中心主义、诉讼制度改革
D926.2;D925.2(中国法律)
2015-08-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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