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实名制”与公民隐私权、言论自由权的平衡保护
自2010年火车票实名制制度走进我们的视野后,实名制作为一种管理手段已经蔓延到生活中的各个角落,实名制泛化难免侵犯公民的隐私和言论自由,对实名制的评价褒贬不一。实名制到底能否跨越法律?作为一种高效便捷的公共管理手段如何避免、减少对公民隐私权和言论自由权的侵犯?应加快立法,制定救济措施,提高技术防范手段,保障公民的隐私权和言论自由权不受侵扰。
实名制、隐私权、言论自由、身份证
D923(中国法律)
2015-08-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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