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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时代背景下网络隐私权的构建

引用
大数据时代背景下,确定“网络隐私权”的概念,构建系统的网络隐私权制度十分必要。网络隐私权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其客体包括个人信息和活动记录两个方面,内容有知情同意权、使用权、控制权、安全请求权、司法救济权五项。同时,网络隐私权的行使在一定程度上受到言论自由和社会公益的限制。

大数据时代、网络隐私权概念、网络隐私权主体、网络隐私权客体、网络隐私权内容、网络隐私权限制

D923;G206(中国法律)

2015-08-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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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博览

2095-4379

14-1188/D

20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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