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绸之路经济带”背景下次区域经济合作及其法律保障
近年来,过剩的产能成为日益严重的经济问题,从而提出了西部开发、向西开放、进而拓展中亚市场,将我国内部过剩产能引向国外市场,“新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构想无论是对中国还是其他国家来说都是一次难得的机遇。同时,经济领域几乎所有的活动都是在法律框架下进行的,只有法律为经济合作的基础,方可保障“丝绸之路经济带”背景下的次区域经济合作的实施与发展。
丝绸之路经济带、次区域经济合作、法律保障
D922.295;F114.46(中国法律)
2015-08-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