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经验法则在审判实践中的具体应用
经验法则作为人类以经验归纳之后获得的关于事物属性及其常态联系之间的可证伪的一般性的知识和法则,由于在理论上对其的定义尚未形成较为有力的通说,在实践中经验法则的运用因为缺乏明确规则指引而常被误用,直接弱化了经验法则作为法官认定和推理案件真实的工具性价值。对经验法则含义的科学界定以及实践困境的分析,有助于强化经验法则的工具性价值,并进而促进司法公信力的提升。
经验法则、工具性价值
D926.2(中国法律)
2015-08-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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