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人参加学校侵权诉讼的制度思考
学校对学生侵权案件的诉讼,法院判决被告学校方承担责任后,校方可以依据校方责任险,依据保险的条例向保险人也就是保险公司进行索赔.但是现阶段,此种机制存在了诸多弊端,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学校的侵权案件,学校方拒绝调解、未能及时保障保险人的诉讼权利、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等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可以考虑将保险人作为案件的被告或者第三人参加诉讼.
校方责任险、保险人、学校侵权、诉讼
F842.69(保险)
2015-07-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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