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证明的证据效力探析
在我国诉讼程序中,部分涉案事实由单位提供证据材料日益成为一种普遍现象.一直以来,理论界对单位证明的形式之定性及其效力等问题颇具有争议,司法实务界在对其适用上也较为混乱.我国最新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下称高法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明确规定了单位证明材料适用方式和程序,使得单位证明的效力在法律上得到了确认.本文拟从该司法解释的条文着手,对单位证明和单位证明的形式及其证据效力作深入的分析.
单位证明、类别归属、证据效力
D925.2(中国法律)
2015-07-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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