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关于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的研究

引用
修改后的新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了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及到场权利,对于诉讼过程中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具有积极的意义。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种种缘由导致上述法律规定流于形式,本文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从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的定义入手,着重分析我国现行合适成年人制度适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对此制度的完善提出了自己的建议。以期在诉讼过程中,对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需合适成年人参与时遇到的问题,规范和严格执法,保障新刑事诉讼法在实践中更好的运用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适成年人、到场

D925.2(中国法律)

2015-06-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211-211,210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制博览

2095-4379

14-1188/D

2015,(13)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