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中借贷合同效力的再思考
近年来我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行为愈加活跃,由此涉及大量借贷合同的效力认定也充满争议。就此类合同的特殊性而言,应当将其认定为无效,以符合我国司法与金融管理政策。但认定合同无效并非等同于当事人失去救济,相反,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当事人同样得以依法获得救济权利,挽回合法财产损失,从而更好地保障其合法权益,维护我国金融管理市场的健康发展。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合同效力、不当得利、权利救济
D923.6(中国法律)
2015-06-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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