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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侵权中的侵权行为地确定--以具体网络侵权为例

引用
侵权行为地是法院确定诉讼管辖时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是,这一传统理论受到了如今日新月异的技术发展的挑战,尤其是在司法实践过程中,侵权行为地这一传统的属地管辖规则在适用中遭到了质疑。本文认为该规则仍可以适用网络侵权纠纷,只是需要作出相应的调整;对于认为设备所在地和网址可以作为侵权行为所在地的观点予以批判;最后再以一个假设的普通网络侵权为例,具体分析发生网络侵权时,应该如何认定侵权行为地,并借鉴淘宝自创的解决争议模式,提出完善建议。

侵权行为地、网络侵权、淘宝纠纷

D925.1(中国法律)

2015-06-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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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博览

2095-4379

14-1188/D

20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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