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网络用户对互联网作品的著作权侵权问题
在过去的21世纪,互联网已不再是单纯的用文字传播信息,而是发展到运用音频、影像等等来传播信息,给互联网用户带来了视觉、听觉的极大享受,丰富广大互联网用户的业余生活。由于互联网的各种信息如电影、电视剧、音乐等等都是公开的且大多数的互联网信息用户都可以随意存储,这就涉及到了互联网上的著作权的侵权问题。著作权由于本身的无体性使任何人都无法对其客体进行占有,因此就存在易侵害性。
互联网、著作权、侵权
D923.41(中国法律)
2015-05-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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