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与渎职罪之间的关联
近年来,由检察院自侦的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的案件越来越多,而受贿人受贿往往是因利用职务便利为行贿人索取非法利益,即国家工作人员在构成受贿罪的同时,又利用职务之便做出的渎职行为构成渎职罪,那么应该单独从受贿或渎职的角度择一重罪处罚,还是应该按照数罪来处罚?属于牵连犯还是想象竞合犯,理论界存在多种观点,导致实务界出现同样的案子却是不同的判决、同样的罪名却不一样的处罚,严重违背了罪刑法定原则。
受贿罪、渎职罪、数罪并罚、罪刑法定
D924.3(中国法律)
2015-05-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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