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政府环境信息公开过程中问题的对策分析--以武汉市餐饮业油烟污染调研为视角
2014年的武汉有124天属于轻度污染,29天是重度污染,雾霾的影子随处可见,在如此危险的状态下的公众自然需要知悉所处的环境信息。但是,政府环境信息公开过程中存在公开主体过于单一、公开范围片面、内容官方化,申请环境信息公开程序复杂等一系列问题,基于此,本文将从立法体系、公开范围、救济途径等方面提出解决政府环境信息公开过程中问题的对策。
政府环境信息公开、法律体系、公开范围、救济途径
D922.1(中国法律)
2015-05-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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