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地位探究
民法与商法之间的关系一直是民法学者与商法学者争论不休的焦点问题,尤其是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编纂民法典的今天,这一问题为众多法学人所热议,特别在民商事领域。究竟在将来的民法典体例中应否涵盖商法编或者商法是否能够自成体系而使之法典化是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这一问题的解决不可只由某一部门法学界闭门造车,需由多个部门法学界共同完成,商法学界的法律人需要发出更多的声音。本文旨在通过对传统民商立法体例的分析探究商法的地位。
民商分立、民商合一、商法独立
D923.99(中国法律)
2015-05-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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